欢迎访问健康养生网,关注健康养生知识!
手机版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生活知识 >日常生活中的致癌物有哪些(喝过几次酒、吸几次烟并不意味你就会患上癌症)

日常生活中的致癌物有哪些(喝过几次酒、吸几次烟并不意味你就会患上癌症)

发布时间:2023-03-27   作者:凡尘清心。    
字号:

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在手机上继续观看

手机查看
摘要很多人谈癌色变,因为患癌的人越来越多,这是不争的事实。然而你知道生活中的致癌物质有哪些吗?

日常生活中的致癌物有哪些(喝过几次酒、吸几次烟并不意味你就会患上癌症)

什么是致癌物?

顾名思义,致癌物是一种能诱发癌症的物质。从广义上讲,致癌物应称为致癌因素,包括任何能增加人类癌症风险的化学、物理和生物物质,以及生活和工作模式。

1965年,世界卫生组织下属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(IARC)成立。该组织成立后,确定了致癌物。IARC每年都会发布权威信息,及时更新致癌物。最后,IARC确定了致癌物的概念,并将其分为四类。

第1类致癌物

第一类致癌物是指具有明确致癌作用的物质。香烟、酒精饮料槟榔、黄曲霉毒素、石绵等在日常生活中更为常见。

第二类致癌物

第2A类致癌物是指可能致癌的物质。事实上,这意味着临床实验已经证实有明确的致癌作用,但群体研究的证据仍然相对有限。丙烯酰胺、高温油炸食品、高温油烟、工作和休息逆转、无机铅化合物等在生活中更为常见。

第2B类致癌物

第2B类致癌物致癌概率较低的物质。动物实验和群体研究中这些物质的致癌概率暂时不是很强。氯仿、蕨菜、蕨菜在生活中很常见DDT(一种灭虫剂)、硝基苯、汽油(汽车尾气)、非电离辐射(手机辐射、电脑、WiFi设施等发射的射频电磁场)等。

第3类致癌物

第三类致癌物是指目前无法分类的致癌物。所谓不能分类的致癌物主要有两种类型:一种是指临床实验和群体探索的致癌证据不足;另一种是指临床实验证据充分,但群体研究显然没有致癌作用。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致癌物有咖啡因、二甲苯、糖精、稳定性、静磁场、有机铅化合物等。

第4类致癌物

第四类致癌物是对人体可能没有致癌性的物质。也就是说,在相关研究中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它是致癌的。目前,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信息中只有一种“自内酰胺”。

如何处理致癌物?

1.尽量避免第一类和2A类致癌物质,国家还出台公共卫生政策,降低群体暴露水平。同时,我们应该尽量避免在生活中接触这些物质。

2.对于2B类致癌物,中国不需要出台公共卫生政策,安全保护也不是强制性的。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非电离辐射具有致癌作用,那么中国就没有通过社会政策声称非电离辐射会影响健康,并限制其使用。然而,一些权威部门仍然提出了一些个人建议,以减少手机电磁辐射的暴露,包括减少使用时间,使用免提设备接听电话。

3.对于第3、我们不必太在意四种致癌物,因为目前的研究还没有发现它们会致癌。

小提示

无论是哪种致癌物,致癌强度都与这种致癌物的分类无关;致癌物的分类只提醒我们致癌物的证据水平;致癌强度与致癌物本身的特征和致癌物的暴露水平(剂量)有关。所以,喝几次酒,吸几次烟,并不意味着你会得癌症。然而,长期大量饮酒和吸烟会显著增加患癌症的风险。如果戒烟和饮酒,避免接触致癌物,当然可以降低患癌的风险。

申明:本站内容仅做参考,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!

分享到微信朋友圈

×

打开微信,点击底部的“发现”,

使用“扫一扫”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。